close

  臺海網(微博)1月4日訊穿越馬路,只有行人能走斑馬線,機車、自行車可不行!3年前,臺北市一名李姓男子騎單車橫越斑馬線,機車騎士閃避不及,擦撞後雙雙倒地,騎士顱內出血、骨折,送醫不治,法院認為斑馬線是行人專用,單車並無路權,李支票借款姓男子違規在先,判賠361萬。
  據臺灣TVBS新聞報九份民宿道,單車騎士李金龍:“(機車)從隧道那邊過來,我看沒車,我才牽(單車)過來。”
  比手畫腳,強調自己每天都是“牽著”腳踏車在這裡過馬路,沒想到3年前,和機車發生擦撞,因為單車走斑馬線算是違規,被判賠361萬。單車騎士李金龍:設計裝潢“我用牽的,我沒有用騎的,他說我違規…我也沒辦法啊!”
  當天下午要過馬路返家,雖然沒闖紅燈,但他也沒註意到機車疾駛而來,雙方擦撞,騎士倒地,顱內出血,肱骨骨折,傷重不治,李姓男子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半年,因為法院認為,斑馬化療飲食注意線是行人專用,單車算是“慢車”,李姓男子當時又是騎車走行人穿越道,就算是違規,必須負擔的民事賠償責任,包括精神撫慰金、扶養費等共361萬。
  單車騎士李金龍:“我也希望跟他們和解,不要賠那麼多錢。”記者:“你有錢賠嗎?”單車騎士李金龍:“租辦公室沒有嘛…。”
  57歲的李姓男子以拾荒維生,獨自撫養老母親,名下唯一的房產,已經被江姓機車騎士的家屬聲請假扣押獲准,他打算再上訴,而江家不但是低收入戶,還在意外中喪失至親,一場擦撞車禍惹官司,雙方都不好過!
  責任編輯:林連金  (原標題:單車違規穿斑馬線害死摩托騎士被判賠361萬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p75spxpd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